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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所系列之98:洛杉矶Loeb & Loeb LLP(美国乐博律师事务所)

比哥 逼格佬 2021-09-18


Loeb & Loeb LLP(美国乐博律师事务所),由约瑟夫·洛布(Joseph P. Loeb)和埃德温·洛布(Edwin J. Loeb)两兄弟以及爱德华·库斯特(Edward G. Kuster)设立于1909年,当时称Kuster, Loeb and Loeb,爱德华·库斯特在1911年离开律所,从此便有了Loeb & Loeb。约瑟夫·洛布(Joseph P. Loeb)和埃德温·洛布(Edwin J. Loeb)两兄弟均毕业于伯克利法学院。


坐落于洛杉矶,Loeb & Loeb的招牌业务是传媒与娱乐,许多好莱坞电影娱乐公司是其客户。除了为好莱坞提供法律服务,Loeb & Loeb还为美国之外的娱乐行业提供法律服务,包括为张艺谋的《金陵十三钗》在美国发行和男主角克里斯蒂安·贝尔(Christian Bale)的聘用进行谈判。


Loeb & Loeb在全球有8间办公室,6间在美国,2间在中国,共有430多名律师。Loeb & Loeb在美国的办公室包括天使之城洛杉矶、世界经济中心纽约、乡村音乐圣地纳什维尔、风城芝加哥、DC和旧金山,在中国的办公室是北京和香港。乐博北京办公室设立于2010年,目前有3名合伙人、1名Senior Counsel、2名Associate和1名没有title的律师,主要业务是corporate。乐博香港办公室设立于2012年,目前有29名律师。


该所2017年收入3.06亿美元,在2018 Am Law 200中排名第108位,合伙人人均盈利(PPP)167.8万美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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